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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疏“堵”解“痛” 给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作者:办公室工作动态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3450发布时间:2021/07/14

“风劲春潮涌,创新正当时。”13日,在甘肃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为《若干措施》)解读发布会上,甘肃省科技厅、教育厅、人社厅等部门围绕39条新政做了深度解读,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难这一常年掣肘科研人员创新的“顽疾”,甘肃省“重拳”出击破难题,给科研人员吃下“定心丸”。

 

 

“关键是要打通创新链条上成果转化和技术变现这‘最后一公里’。”在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黄新异研究员看来,目前的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缺乏一个更加高效畅通的转化通道。“我们的科研成果推进过程中面临‘放不下’和‘接不住’的问题。”他希望政府能为科研院所搭建一个更高层面的转化平台。

 

 

“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将通过联手搭建科技创新网络,鼓励技术转移服务和认定登记,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促进省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甘转移转化。”甘肃省科技厅副厅长朱晓力为以黄新异为代表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公布了这一利好政策。“这些措施,将更好地调动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激励科研人员大胆转化、放心转化。”朱晓力说。

 

此外,《若干措施》围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放大招”。甘肃将落实国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最新要求,积极探索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明确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壁垒。

 

 

“要坚持开门办科技,与国家层面的科研单位和平台加强合作。”甘肃省科技厅厅长张世荣鼓励科研单位扩大“朋友圈”,积极融入“国家队”。新政明确提出,发展“团队控股”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人才(团队)由拥有“成果转化收益权”增加到拥有“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转化收益权”,实现创新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促进增值收益主动性积极性;明确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将“先转化、后奖励”改变为“先赋权、后转化”,将事后奖励改变为事前激励,解决职务发明人有转化动力、没有转化权力的问题。

 

“研究成果的数量多少问题、成果质量的好坏问题、转化效率的快慢问题,是新政的主要‘发力点’。”张世荣表示,未来,甘肃将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成果奖励激励细则,让所有的创新改革措施形成共振效应,进一步提升全省科技创新水平,激励更多科研人员产出更多的高质量科技成果。